close

(11M2D,2011-12-3)

這篇無關亮亮

只是亮亮媽我遭受極大打擊,不吐不快~

話說亮媽前幾天在台中榮總照顧化療中的亮亮阿公

平時在病房裡我會攜帶筆電上網、帶相機偶爾看看可愛的亮亮

12月3日午餐過後想找手機 call out給亮爸說午安

竟然找沒有...接著更恐怖的是

我發現我的小紅筆電也不見了

黑色提袋消失(裡面裝著Canon S95相機、剛買的蜂膠及其它雜物)

已經感覺不妙了,再翻包包..果真我的LV皮夾也不翼而飛)

嗚~顯然的...我是遭小偷了(小偷在房外坐了一段時間觀察有哪些人及作習,等待房內無人之際下手,我去買午餐)

幾乎把我身邊的值錢東西都偷光了

驚慌地衝到護理站投訴,結果警衛上來記錄一下資料下去調監視畫面

並告訴我得自己報案,警察一會兒就來了,說叫我要去警局作筆錄

雖然小偷可能會被抓到

但往往被竊的物品大多都被變賣,求償小偷也會說沒錢

然後被關個幾個月再放出來

做完的結論就是,我只能學到一次經驗教訓,其餘是0(毫無幫助啊)

所以,我正式跟我的LV、S95說再見了

相機裡還裝著亮亮11月參加喜宴的帥氣模樣、被爸拔逗得笑開懷的照片

還有前一天阿公和可愛護士的合照,一切都消失了

尤其是LV長夾,我6年前第一次到法國巴黎購買的紀念品

剛開始還不敢用,直到3年前皮夾實在已經殘破不堪才把LV拿來用

用了3年LV卻看來還跟新的一樣,真的很厲害,沒想到竟然是被偷了(心痛...淌血...)

傷心之餘的感動是,亮爸說再買LV回來給我(so sweet)

呼~接著就是一連串的補辦證件行程

以前一直以為在有監視器的環境應該可以很放心

事實並非如此,監視器只能防君子、認識的人

那些不怕被關的小人,根本無畏自己被照到

而像我一樣的失主,被竊的東西則完全無返回的可能了,再心痛也改變不了事實

唯有謹慎小心,貴重物品不離身才能避免遺憾發生

唉~最後還是要大喊"死小偷,你太殘忍了!會有報應的啦!!"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亮亮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