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1M2D,2011-12-3)
這篇無關亮亮
只是亮亮媽我遭受極大打擊,不吐不快~
話說亮媽前幾天在台中榮總照顧化療中的亮亮阿公
平時在病房裡我會攜帶筆電上網、帶相機偶爾看看可愛的亮亮
12月3日午餐過後想找手機 call out給亮爸說午安
竟然找沒有...接著更恐怖的是
我發現我的小紅筆電也不見了
黑色提袋消失(裡面裝著Canon S95相機、剛買的蜂膠及其它雜物)
已經感覺不妙了,再翻包包..果真我的LV皮夾也不翼而飛)
嗚~顯然的...我是遭小偷了(小偷在房外坐了一段時間觀察有哪些人及作習,等待房內無人之際下手,我去買午餐)
幾乎把我身邊的值錢東西都偷光了
驚慌地衝到護理站投訴,結果警衛上來記錄一下資料下去調監視畫面
並告訴我得自己報案,警察一會兒就來了,說叫我要去警局作筆錄
雖然小偷可能會被抓到
但往往被竊的物品大多都被變賣,求償小偷也會說沒錢
然後被關個幾個月再放出來
做完的結論就是,我只能學到一次經驗教訓,其餘是0(毫無幫助啊)
所以,我正式跟我的LV、S95說再見了
相機裡還裝著亮亮11月參加喜宴的帥氣模樣、被爸拔逗得笑開懷的照片
還有前一天阿公和可愛護士的合照,一切都消失了
尤其是LV長夾,我6年前第一次到法國巴黎購買的紀念品
剛開始還不敢用,直到3年前皮夾實在已經殘破不堪才把LV拿來用
用了3年LV卻看來還跟新的一樣,真的很厲害,沒想到竟然是被偷了(心痛...淌血...)
傷心之餘的感動是,亮爸說再買LV回來給我(so sweet)
呼~接著就是一連串的補辦證件行程
以前一直以為在有監視器的環境應該可以很放心
事實並非如此,監視器只能防君子、認識的人
那些不怕被關的小人,根本無畏自己被照到
而像我一樣的失主,被竊的東西則完全無返回的可能了,再心痛也改變不了事實
唯有謹慎小心,貴重物品不離身才能避免遺憾發生
唉~最後還是要大喊"死小偷,你太殘忍了!會有報應的啦!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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